(总第一百二十七期)
西华师范大学武装保卫部(处) 编印 二○一五年一月十四日
学生公寓冬季防火安全检查情况及对违规学生的处理通报
冬季是火灾的高发时期,为增强同学们防火安全意识,确保学生公寓平安安全,保卫处、学工部、后勤处、研工部、高职学院以及“校园119”、“校园110”、学生自律委员会等200余人在2014年11月、12月对学生公寓进行了四次防火安全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发现的主要问题及违规现象:
(一)检查发现66间寝室仍然有电烧水棒、电饭煲、电炉、电热锅等大功率电器。其中发现并收缴电烧水棒50根,电饭煲24个,电热锅3个,电烤火炉1个。
(二)部分寝室存在插线板乱拉乱接,东西乱堆乱放,烟头随地乱扔的现象。
(三)检查发现大部分寝室存在各种充电器未使用时仍然插在通电的插线板上,有的甚至将插线板牵上床铺,在床铺上使用充电器或在床上使用笔记本电脑等用电器。
(四)公寓楼道的安全疏散应急灯电源被同学违规使用现象严重。
二、对发现违规现象的调查落实情况:
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现象及问题,武装保卫处以书面形式向各学院进行了通报,要求各学院限期调查核实,对相关同学进行批评教育,并将调查情况及书面检讨等相关材料报保卫处备案,回收率为100%。
三、对违规学生的处理意见:
学校近几年学生公寓发生的火灾或火险事故均是由于学生在寝室不安全用电或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而造成的,学校因此不断加大对学生寝室的防火安全检查力度,发现并收缴了大量的违规电器,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甚至纪律处分,但违规现象仍屡禁不止。根据《西华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第十条第二款“违章用电、用火、使用危险物品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第十八条第六款“在校内烧小锅、小灶、点蜡烛、违章使用电器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鉴于各学院调查核实工作过程中,相关同学对自身违规违纪行为认识深刻,态度端正(均写出书面检讨)。根据《西华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第二条、第二十七条相关规定,经保卫处与相关职能部门研究后决定,对此次检查有违规违纪行为的相关学院及同学给予通报批评,以作警示,在今后检查中若再次发现有上述违规违章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学校规定对相关人员从重处理。
四、对进一步落实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继续加强学生公寓冬季防火安全管理的意见:
(一)各学院要继续加强对学生的消防安全意识的培养和宣传教育,落实专人负责学生公寓的防火安全管理,形成制度常抓不懈。
(二)公寓管理部门要继续加大对学生寝室防火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制止违规用电、用火等不安全行为。
(三)时值寒冬季节,学校用电需求增大,供电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学校安全用电管理,及时排除各种用电安全隐患,确保冬季校园用电安全。
武装保卫部(处)
2015年1月14日